北京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监管标准解读
《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由北京市体育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于2024年3月28日联合发布,旨在规范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,促进其健康发展。以下是该标准的详细解读:
一、制定背景与依据该标准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的。
二、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拟在北京市登记注册,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,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、中小学生,以传授或提升体育技能、培养体育兴趣爱好、提高身体素质为目的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。
三、主要内容《设置标准》共五个章节、二十条规定,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:
1. 组织机构 机构名称: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,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语。 举办者:应具备法人资格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信用状况良好,无不良记录。 决策机构:应设立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,成员包括举办者、行政主要负责人、党组织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等。 法定代表人:应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担任,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在中国境内定居、信用状况良好、无犯罪记录等条件。 行政负责人: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培训教学规律,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。 章程:应依法制定,包括党的建设等内容。 党组织建设:应建立健全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,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。 管理制度:应制定并完善培训教学、从业人员、场地设施、收费及安全应急等管理制度。
2. 场地设施及安全保障 培训场地和设施:应自有或租赁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场所,具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,且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。室内培训不得使用居民住宅作为培训场所。 安全、消防、卫生标准: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及管理规定,体育场地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。 音视频监控设备:应在培训场所设置符合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,确保无死角,并具备与公安等部门实时联网的接口,视频监控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。 人均培训面积: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㎡,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㎡。 跨区域设立培训场所:不得跨审批区域设立培训场所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培训地址、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。
3. 培训管理 培训要求:应考虑不同体育项目特点,遵循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,科学制定培训大纲和计划。 从业人员:应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体育培训事业,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培训能力,无犯罪记录。执教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高等教育学历或中等以上职业教育学历,并持有相关证书。 收费管理:采用预收费方式经营的,预收资金应全部进入本机构预收费存管专用账户,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、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,且不得超过五千元。
四、政策问答《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政策问答对标准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详细解释,包括机构名称、举办者、场地设施、培训材料、从业人员、收费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。
五、实施日期该标准自2024年3月28日起实施。
以上是《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的详细解读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如需进一步了解,请参考相关文件和政策问答。
北京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监管标准解读
随着校外培训市场的日益繁荣,北京市针对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出台了严格的监管标准,旨在规范市场秩序,保障学生权益,促进体育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。以下是对这些监管标准的详细解读。
一、准入审查与预收费监管
根据《北京市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准入审查工作指南》,所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体育培训服务的市场主体,都必须经过准入审查。新成立的机构需提交申请材料,已成立的机构则需进行自查完善。此外,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培训预收费专用账户,加强预收资金管理,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从业人员资质要求
《指南》明确要求,青少年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应配备运营管理人员、执教人员、教研及教管人员等。其中,专职体育执教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从业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培训能力。对于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培训,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。
三、培训场地与设施要求
《指南》对培训场地和设施也提出了具体要求。线下培训机构应自有或租赁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场所,并满足相关面积、设备等方面的要求。同时,培训机构应在开展培训的室内、外场所设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,确保培训场地、活动室、周边等场所无死角。
四、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
《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明确指出,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体育中考等挂钩,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学科类课程内容。培训机构应坚持“健康第一”导向,抵制“应试体育”思维,以提高身体素质、增强体质健康、提升运动技能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此外,体育类校外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:30。
五、机构名称与收费方式
《标准》规定,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名称不得含有歧义或误导性词语,未经批准,名称不得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中央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、“世界”、“全球”等字样。在收费方式上,鼓励机构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的方式进行运营。采用预收费方式经营的,机构预收资金应全部进入本机构预收费存管专用账户。
北京市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监管标准的出台,对于规范市场秩序、保障学生权益、促进体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培训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标准,提高服务质量,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、安全的体育培训服务。